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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人数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0 阅读量:


各学院:
      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常理工科〔2013〕3号)等文件规定,现进行我校2016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人数审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与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联合全程培养研究生工作,其中挂靠苏大在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等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挂靠矿大在机械、控制、计算机、化工、材料等学科专业招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半程培养研究生招生专业要符合我校“应用型品牌大学”的办学定位。
      2. 在限定招生数内,有全程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导师应优先招收全程培养的研究生。
      3.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个人在研科研经费达10万(理工科)、5万(文科)的导师招收新生数累计≤1人;个人在研科研经费达50万(理工科)、20万(文科)的导师招收新生数累计≤3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导师招生数不受此限制。
      4. 各学院严格审核,于2016年1月26日前将《2016年度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人数申报汇总表》(附件)纸质1份报知新楼308室审批,电子稿发送cslgxyc@163.com,标题“**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审核”。
      联系人:丁艳,电话:52251273

附件: 2016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人数申报汇总表.xls/upload/201601/20/201601202008399968.xls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