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1 阅读量:
请各位老师于12月5日前进入评价系统核对本人参加评价课程的相关信息(包括学生名单的确认)。如有异议,经教学单位教师教学评价负责人同意后进行修改。
请教师填写不适合参评的学生信息并交教务办,“不适合参评的学生”主要是指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填写名单表格见附件。
说明:
1、上学期未参评的实训课程纳入本学期评教;本学期截止第14周周日(12月7日)尚未开课的课程则纳入下学期评教。
2、进入“教师教学评价系统”的方法:学校主页的“校园信息门户-学校综合评价-教师教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