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室】公共管理系教师党员联系学生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11-29   浏览:   发布人:   打印正文

【工作室】公共管理系教师党员联系学生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引导全系教师党员深入学生,进一步发挥教师党员的思想引领作用,提升全系人才培养成效,经系行政、系支委讨论决定,报院党委审批同意,特制订信息管理科学系教师党员联系学生工作制度。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育人能力,提升全系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管理水平,努力培养一批知识宽厚、信仰坚定、综合素质良好的信息管理类拔尖人才,为学校和学院“双一流”建设添砖加瓦。

二、  联系教师的工作职责

1.对负责联系的学生进行理想信念、爱国情怀、法治法纪、社会公德等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深入了解和掌握被联系学生的思想动态,根据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向党组织靠拢,指导他们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3.帮助被联系学生深入了解学院、学科和专业,巩固专业思想,明确学习目标,形成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优良学风,对学业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扶。

4.引导被联系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动态、趋势,合理规划自身发展,帮助学生更好就业择业,协助解决被联系学生在创新创业、专业实习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5.指导被联系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积极参加学校第二课堂活动,关心被联系学生的生活和心理状况,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重点关注,积极帮扶。

联系教师如被聘为班级导师的,还应当认真履行班级导师职责。

三、  联系对象的确定

1.系所有教师党员都应参与联系学生,1名教师可以联系1-2名学生。

2. 所联系的学生可以由教师党员自行选定,也可以由系或学院指定。所联系的学生一般应是在某些方面确需由教师单独联系教育,以便于其顺利完成学业,健康、全面成长。

3.教师党员和学生确定好联系关系后,及时将信息报送至系党支部组织委员处,并报送学院党委备案。

四、联系教师的工作要求

1.联系教师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并与被联系学生建立稳固的联系方式,联系时限一般不少于两个学期。

2.联系教师应定期与学生进行谈心谈话,每学期谈话不少于1-2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和总结。

3.联系教师应经常深入学生宿舍、课堂,并与学生所在班级、党团组织等保持联系,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动态。一般每学期走访宿舍不少于1-2次。

4.支部定期举行联系学生工作交流会,联系教师应在会上汇报所联系学生情况并及时反映学生意见。

五、检查与考核

1.系党支部负责对联系学生工作的党员教师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并将联系学生工作情况纳入该教师的年终考核内容。

2.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工作情况应在年底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由党员教师进行现场汇报,并纳入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固定内容。

3.联系学生工作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党员教师各类评先评优(含年终考核评优)、晋级晋升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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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系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