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苏州工学院2025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推荐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2 阅读量: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以及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我校可推荐省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现就组织做好2025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一)申报范围: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申报名额:各二级学院(部)对照申报条件,择优限额推荐1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江苏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二)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次申报支持范围。

3.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培养期(聘期、建设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二层次培养对象,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江苏社科名家、紫金文化人才,外专百人计划、省杰出青年基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团队领衔人等)不得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部)择优限额推荐;

(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申报资格、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等进行初审;

(三)学校组织专家遴选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省级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二)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职的二级学院(部),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三)各二级学院(部)在5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电子材料包括:

1.所在学院(部)党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表现的书面意见(不少于500字);

2.申报人推荐表(word版,见附件2);

3.申报人汇总表(word版,见附件3);

4.申报人推荐表有关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

2)学生评价情况、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学生评学、学期教学综合评价可由教师自行在教师教学评价系统中查询;课程的学生评教情况可联系质量管理与发展处提供)

3)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

4)近6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所填论文或专著须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均为2019年以来,截止时间是20241231日);

5)近6年(2019年以来)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6)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所有附件材料请转为PDF版,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

五、其他事项说明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52251162;邮箱:jsfz@szut.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559


附件1:《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

附件2:申报人推荐表

附件3:申报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