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下半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2 阅读量: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能适应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充满生机活力的师资队伍,根据《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修订)》(常理工人〔202426)、《常熟理工学院教师业界研修实施办法》(常理工人〔202427号)、《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实施办法》(常理工人〔2024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下半年度教职工进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围绕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专业发展要求,各单位科学合理的编制进修计划。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各单位每年实际脱产进修的人数(含脱产学历进修人员),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岗位总数的10%。学校按照批准的进修计划办理进修手续,对于未列入进修计划的人员(脱产学习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非学历进修除外),原则上不予办理。进修计划有效期为半年。


二、进修对象

我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制、协议工资制在岗教职工。


三、进修条件

(一)申请进修人员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师德师风优良,爱岗敬业。

(二)进修项目需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相一致。

(三)本科毕业人员须来校工作满4年,硕士、博士毕业人员须满2年后方可申请进修。业界研修和境外研修的具体年选要求,参照《常熟理工学院教师业界研修实施办法》(常理工人〔202427号)和《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实施办法》(常理工人〔202428号)执行。

(四)外出进修(包括脱产挂职锻炼)脱产时间超过6个月者,返校工作须满3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进修。

(五)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人员(已参与1年及以上境外研修者除外)优先申请境外研修。

(六)党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专技人员的进修须根据自身岗位的实际需要,由学校集中审批,一般以在职方式进行。其中,科级及以上干部外出进修须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进修专业和方向,向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报学校党委批准后方可列入进修计划。

(七)申请进修人员须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在“合格”以上。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研修:

1.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延迟 2 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造成较坏影响者,不得申报。

3.已正式提出调动申请者,不得申报。

(八)各类型进修的条件、考核要求、进修经费与保障措施详见《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修订)》(常理工人〔202426号)、《常熟理工学院教师业界研修实施办法》(常理工人〔202427号)、《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实施办法》(常理工人〔202428号)。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按文件精神和上述要求认真编制《2025下半年度单位教职工进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进修人员须填写《苏州工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见附件2)、《苏州工学院教职工非学历进修申请表》(见附件3)、《苏州工学院教师(团队)业界研修工程申请表》(见附件4)、《苏州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5)。其中,申请访学、业界研修还需提交《进修人员考核目标表》(见附件6)。以上均需提交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对于申报学校公派、自费公派项目,请同时提交附件材料(附件7),A4纸双面打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外语合格证明材料;(2)境外邀请函;(3)境外邀请函中文翻译件(4)境外单位、导师简介;(5)境外单位泰晤士排名、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ESIQS等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时间

请于528日(星期三)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科(知新楼407室),所有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师资科邮箱:szk@szut.edu.cn

联系电话:52251166,联系人:丁老师


附件:

1.2025下半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汇总表

2.苏州工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

3.苏州工学院教职工非学历进修申请表

4.苏州工学院教师(团队)业界研修工程申请表

5.苏州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申请表

6.进修人员考核目标表

7.学校公派、自费公派附件材料封面目录

8.相关文件汇总



人事处

202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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