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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8  浏览:  打印正文

一、评审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要求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常熟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申报学生的基本条件和学生实际表现情况,认真组织初评。

同一学生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成绩优异指最近一次综测获得综合奖学金),综合素质突出,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班报2-3人,汇总后在全院范围评选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要求参照<国励审批表填写要求>)、《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情况表》交班主任,各班班主任将《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情况表》(均为电子表)以班级命名于10月6日前打包发至邮箱:zongtianyu@cslg.edu.cn

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