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及方法
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奖励额度:共奖励1名学生,奖金5000元/人。
每年3月10日为“许璞奖学金”颁发日。
二、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及本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名列前茅;
2、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3、在学术研究上有成果者优先。
三、评选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班主任申请,填写《2020-2021学年“许璞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电子稿一份,纸质稿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一份);
2、由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375528494@qq.com;
3、各班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人;
4、学生在申报社会专项奖奖学金时,严禁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在校期间申请社会专项奖奖学金的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社会专项奖奖学金和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