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评选范围为我校贫、特困生库中的学生;
奖励额度:共奖励3名学生,奖金2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平均线以上;
2、品学兼优,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积极向上。
三、评选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向班主任申请,填写《“贝恩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电子),《“贝恩奖学金”获得者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可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2、由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学生的《“贝恩奖学金”申请表》、《“贝恩奖学金”获得者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黄婷邮箱,375528494@qq.com,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于4月28日之前交到弘道楼2509;
3、各班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