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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贝恩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浏览:  打印正文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评选范围为我校贫、特困生库中的学生;

奖励额度:共奖励3名学生,奖金2000/人。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平均线以上;

2、品学兼优,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积极向上。

三、评选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向班主任申请,填写《“贝恩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电子),《“贝恩奖学金”获得者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可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2、由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学生的《“贝恩奖学金”申请表》、《“贝恩奖学金”获得者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黄婷邮箱,375528494@qq.com,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于428日之前交到弘道楼2509

3、各班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