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筑梦书香’资助育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评比条例,经学校商议,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开展2023年度“奋进奖学金”的评比工作,激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图强、成长成才、回报社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奋进奖学金主要奖励品学兼优或进步显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在贫困生库中)。
奖励额度:商学院3名学生,奖金3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乐于为集体服务;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评定时前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30%,或学期成绩排名较上一学期提升幅度超过30%;
6、每学期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
三、评选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向年级辅导员申请,申请通过后填写附件1《江苏省奋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3年“奋进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均为电子版),可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2、由年级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附件1、2于6月2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375528494@qq.com,未经辅导员审核私自发送的邮件一律作废;
3、在学院公示拟评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各年级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