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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浏览:  打印正文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我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金融机构,面向江苏籍在省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和新生,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


一、针对江苏籍续贷学生

关于续贷学生(凡曾经在国开行贷过款的学生均属于续贷学生)的说明: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不含毕业班且非首次贷款的学生)在7月至9月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字数:100-150字,提交续贷申请(切记不能有错别字),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在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无需盖章。

二、针对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

在我省高校就读的非江苏籍学生若想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请向入学前户籍所在省份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登录国开行,打印贷款回执单并于2024年9月6日前交至弘道楼2509黄婷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