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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8  浏览:  打印正文

一、评审范围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要求和条件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常熟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申报学生的基本条件和学生实际表现情况,认真组织评审。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需在本学期最新认定的贫困生库中)

三、名额分配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3700元,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分2700、3700、4700元三档。在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若推荐兼得国家助学金,一般建议按国家助学金最低档标准。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附件1《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10月24日12:00前报给副班长统计初审。主要审核比对贫困生名单,以及国励申请名单(具体见下周公示)。审核完后附件2(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和附件1(每班汇总一份)以班级命名,于10月25日12:00前发给班级辅导员。

学院要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认真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

五、注意事项:

系统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 申报表格为一张,单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院系领导、负责人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为电子,表格由学院审核后打印,签字盖章后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表格中“学院、专业”都填写全称,班级按照专业名称加年级班级规定填写,比如汉语言文学(师范)211。

3.表格中“人均月收入=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总数”。

4.表格中“申请理由”先选择家庭主要致贫原因,再简要描述申请原因,必须以第一人称填写,例如:以“本人”开头,首先以一句话概括整体表现。再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家庭经济情况(必要项)等方面(各方面之间用分号“;”隔开)进行描述,以“综上所述,特此申请国家助学金,望给予批准。”结尾,字数100以内。

5.表格中“院系意见”必须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以“该生”开头,除写学生简要评价外,统一填写“根据国家助学金评审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后,同意推荐该生申报。”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6.申请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学校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章。

7.表格中不能使用冒号“:”和叹号“!”;可使用顿号“、”、逗号“,”、分号“;”和句号“。 ”。

8.国助汇总表中的姓名、学号输入时单元格不要有空格,如“ 某某”应为“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