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熟理工学院商学院!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六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阅读量:


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六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83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类别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的范围为在我省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承担项目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  

(一)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重点行业包括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教育、医药、卫生等7个行业领域。  

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10个产业领域。  

(二)选拔类别  

六大人才高峰”包含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两个类别,申报选拔条件具体见“附件1文件中附件1”。  

高层次人才。选拔范围为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根据项目在国际国内范围内具有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性、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申报人及成员培养潜力等评价要素,评审确定A、B、C三个层次类别。  

创新人才团队。选拔范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申报受理  

省发展改革委受理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5  个领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受理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3  个领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受理医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2  个领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受理机械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空天海洋装备等3个领域,省教育厅受理教育领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受理建筑领域,省农业农村厅受理农业领域,省卫生健康委受理卫生领域。  


三、项目资助  

省财政将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其中:A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5万元,B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0万元,C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金额为4万元;创新人才团队项目的资助金额为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  高层次人才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周岁(1974 年1 月1  日后出生),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 周岁(1969  年1 月1 日后出生)。

2.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  周岁(1969 年1 月1  日后出生)。从事过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研究项目,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拥有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可放宽至55  周岁(1964年1 月1  日后出生)。

(2)团队成员应有长期合作关系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  人,并在培养周期内保持稳定。

(3)申报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创新能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创新成果。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每个教学单位限报教育厅教育领域项目名额不超过1个,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3个。

2、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范围。  

3每个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参与项目成员不能兼报或多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不能通过不同地区或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同时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过一次“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计划,培养周期已满,目前已结项人员,如申报新的应用性、创新性项目的,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程序再申报一次高层次人才项目或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尚未办理结项的,须提交原资助项目结项申请及相关成果材料,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随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六、材料报送:

申报人通过“六大人才高峰”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190.110.123:5501/ldrc#/6)完成网上申报(建议大家使用谷歌浏览器),未在网上完成申报的,不予参评。各类相关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文件中附件2)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pdf、jpg  或png 格式)。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申报表,与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于5  月8  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知新楼407室)。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纸质材料须与网络申报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清单具体见“附件1文件中附件2”,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

联系电话:52251166    联系人:黄老师   顾老师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