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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际参赛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2  浏览:  打印正文


近日,教育部已发布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为贯彻落实大赛文件精神,按照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的办赛要求,积极推动各学院与国外知名高校双创合作,充分挖掘国际交流合作资源,广泛邀请国外高校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时间

2023年6月—10月

二、赛道说明

通过国内高校或合办赛伙伴征集选送等方式,充分挖掘国际交流合作资源,广泛邀请国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赛。鼓励邀请世界著名高校推荐优秀项目参赛。

三、参赛方式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2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参赛团队所有成员须为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下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负责人的国外院校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国外院校是指设立在国外、有独立办学资质、可独立授予学生国外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专科院校。具有国外院校学籍是指已在国外院校注册、且具备获授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的资格。

参赛项目必须提供PPT形式的商业计划书,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Word形式的商业计划书或1分钟视频作为辅助资料。为便于评审,所提交的商业计划书请以PDF格式再行上传。

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请各推荐院校指导项目填报参赛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5月23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专科学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专科学生。

四、参赛流程

国际参赛项目参加本届大赛高教主赛道比赛,与高教主赛道中国大陆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同场评审,分类排名。国际参赛项目不需要经过校赛和省赛环节,晋级情况由教育部直接下发通知。

1.参赛邀请(2023年6月中旬)。各院校向国外合作院校发出正式邀请函,确认汇总拟参加本届大赛的国际参赛项目,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省赛组委会。

2.参赛报名(2023年7月)。各国内邀请院校协助国外院校参赛团队,在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https://www.pilcchina.org/)登录注册后,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报名系统的开放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1日0点,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31日24点。

3.资格审核(2023年8月中旬前)。针对评审规则涉及的主要评审要点,大赛组委会对报名的国际项目的参赛资格和材料完备性进行审核。

4.网络评审(2023年8月中下旬)。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5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再从中遴选150个项目参加大赛总决赛现场比赛。

5.现场比赛(2023年10月)。与国内参赛项目混合分组、同场竞技。大赛组委会将为150个参加总决赛答辩评审的团队,每队提供1-2人国际旅费(往返,限经济舱)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交通。如无法现场参赛,总决赛的答辩评审将以线上路演方式进行。

五、学校政策

学校在通过教育部资格审核的项目里遴选出重点培育项目若干项,每个项目给予至少5000元的培育经费资助。

六、工作要求

6月12日前将附件《第九届“互联网+”大赛国际参赛项目邀请情况汇总表》发至邮箱10426638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