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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创新创业“金种子”计划立项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  打印正文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推动构建以“互联网+”、“挑战杯”等重要赛事为载体的人才培养体系,增强我校参赛项目的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创新创业“金种子”计划立项培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创新创业“金种子”计划的政策制定及其他重大事项决策。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共同负责创新创业“金种子”计划的管理与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负责创新创业“金种子”计划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申报

1.项目来源及类别

(1)创意项目。立足学院学科优势,结合地方产业布局,从历年我校师生开展的相关重大科研成果、发明专利中遴选,重点遴选:A具有较强潜在市场应用前景的;B可能研发实现有竞争力的概念产品或服务的;C有实际产品的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D具有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的;E成果已转化落地或已进行创业孵化的。

(2)创业项目。已经完成工商注册,法人为我校学生。A学生自创的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B校友自创项目(2019年后的毕业生,须有校内负责人牵头完成相关申报遴选培育以及后续“三大赛事”参赛工作。“三大赛事”指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下同)。

(3)公益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A具有实质性举措并取得良好成效的项目;B具有相关科技成果或技术发明并已落地取得初步成效的项目。

(4)学术科技作品项目。从2023年6月1日至今完成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中遴选。A个人作品,申报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学生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B集体作品,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且作者须均为学生;C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注:申报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项目申报流程

学院启动院级“金种子”计划的集中摸排工作,充分动员,多方挖掘,侧重遴选与国家新发展动态和社会热点紧密结合、具有良好前期工作基础和明显社会需求的项目。

(1)团队申报

项目团队根据不同项目类别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立项申报书(附件1、2)和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请于9月25日前,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1042663855@qq.com

(2)学院推荐

各学院每个类别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

注:往年已立项的“金种子”计划重点项目和已获“三大赛事”省级一等奖或金奖以上项目不再予以推荐。

(3)学校评审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24年“金种子”计划立项培育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5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

三、项目考核验收

1.中期考核

“金种子”项目须于中期考核前完成项目计划书的撰写(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内容不少于60页),取得新成果新进展,并通过校内选拔晋级三大赛事省赛环节获二等奖及以上。

新成果新进展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或授权;

②完成横向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③与相关企业达成正式合作或与相关地区签订对口帮扶协议;

④签订新的销售合同;

⑤获得风投;

⑥核心以上期刊科研论文一篇(学生负责人一作,特指学术科技作品项目);

⑦其他对项目培育起到支撑的成果。

2.结项验收

“金种子”项目结项以三大赛事的竞赛结果为验收参照标准。重点项目原则上须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项并晋级国赛(须为主体赛参赛项目),一般项目原则上须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项,或经“金种子”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予以通过。

四、项目管理

1.双创学院联合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并引进校外企业资助,共同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作为“金种子”项目培育专项经费进行专款专用。

2.鼓励项目根据发展需要,面向全校招募成员,组建跨学科、跨专业、能力素质互补的核心团队成员。

3.“金种子”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金支持参照往年。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实报实销。经费分阶段使用,重点项目立项时可用30%,完成中期考核后可用20%,通过验收后,可用余下50%;一般项目立项时可用50%,完成中期考核后可用20%,通过验收后,可用余下30%。

4.项目立项后执行年限一年,项目可视开展情况向双创学院申请中期审核和结项验收。对一年内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取消立项支持,也可由项目负责人向双创学院申请暂缓一年。如一年后仍未通过结项验收,则终止项目并视项目推进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经费。

5.“金种子”立项项目可优先推荐为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以“就高”为原则,不再另行资助。

6.往届立项的“金种子”一般项目可申报并经专家评审遴选为重点项目(不再立项为一般项目),原则上占比不超过重点项目的50%。

7.对进入“三大赛事”国赛、省赛决赛的非“金种子”项目,经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追加立项为“金种子”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