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精神及学校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须是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包括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直聘人员)。申报之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岗位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三、时间界限
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中年龄、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成果取得时间(其中教科研项目的立项时间)等均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申报教师和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面试答辩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岗、实验技术岗人员和“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单位或申报学科所在学院(部)组织面试答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和其它系列人员统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面试答辩。
六、评审文件依据
(一)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其他辅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严格按《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和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常理工〔2018〕8号)和《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和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常理工〔2018〕37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2020年省相关部门公布的评审文件执行。
七、关于校外同行专家鉴定和教学质量考核
“校外同行专家鉴定”和“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常理工〔2018〕8号”和“常理工〔2018〕3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八、关于申报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申报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2020年省相关部门通知执行,具体要求请详见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下发的年度评审通知。
九、关于专职辅导员系列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考虑在我国、我省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相关管理规定中,专职辅导员具有双重身份,专职辅导员可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但今后不得再转评为专职辅导员教师系列职称。专职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并不因他们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而发生任何变化。
十 、关于“门槛制”审核
学校的职称评审工作将继续实行“门槛制”审核,严格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文件(常理工〔2018〕8号和常理工〔2018〕37号)要求执行,对于达不到文件所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工作程序资格。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学习上述两文件,对照自身申报条件,在满足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申报。
十一、时间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材料报送
提交内容:4月24日前,申报人员提交《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附件4:常熟理工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科研业绩情况表》、《附件6:教学业绩情况表》(限教师、实验技术、思政系列人员填写)、《附件7:学生班主任工作经历汇总表》(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填写)。申报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时,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各单位党组织须对相关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考评,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4日下班前递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具体为:
直聘人员提交:《附件1》-《附件3》(纸质),《附件4》(电子)。
直接认定人员提交:《附件1》-《附件3》(纸质),《附件4》(电子),《附件5》(电子+纸质)(以科研成果直接认定)或《附件6》(电子+纸质)(以教学成果直接认定)。
教师、思政、教育管理、实验等系列人员提交:《附件1》-《附件3》(纸质),《附件4》(电子),《附件5》(电子+纸质),《附件6》(电子+纸质),《附件7》(电子)。
其它系列人员提交:《附件1》-《附件3》(纸质),《附件4》(电子),《附件5》(电子+纸质)。
第二阶段:“门槛制”审核
4月25日-5月8日,人事处将申报人员递交的材料分别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人事处进行“门槛制”条件审核,对通过审核、可以进入后续评审工作程序的人员进行公示,对于达不到文件所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工作程序。
第三阶段:组织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5月9日-6月初,人事处对通过“门槛制”条件审核的申报人员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论文(著)鉴定,届时请留意相关通知。
第四阶段:申报材料整理
5月31日前,申报人员需完成的工作:
申报人员根据各职能部门审核无误后的《附件5:科研业绩情况表》、《附件6:教学业绩情况表》填写《附件8:教学科研业绩汇总表》,其中其它辅系列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填写《附件9:科研业绩、工作业绩情况表》。除其它辅系列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外,均认真填写《附件10: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中直聘人员填写近五年成果)和制作《附件11: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附件材料》,《附件11》所有材料必须按目录顺序整理,待人事处审核无误后再用白色铜版纸作封面进行装订、编页码。
具体为:
直聘人员提交:《附件10》(电子+纸质,一式二份)。
直接认定人员提交:《附件5》(电子+纸质)(以科研成果直接认定)或《附件6》(电子+纸质)(以教学成果直接认定),《附件10》(电子+纸质,一式二份),《附件8》(电子),相关直接认定的附件材料(复印件),《附件12》(纸质)。
教师、思政、教育管理、实验等系列人员提交:《附件5》(电子+纸质),《附件6》(电子+纸质),《附件10》(电子+纸质,一式二份),《附件8》(电子),《附件11》(纸质),《附件12》(纸质)。
其它辅助系列中级人员提交:《附件5》(电子+纸质),《附件10》(电子+纸质,一式二份),《附件9》(电子),《附件11》(纸质)。
其它本系列高级人员提交:《附件5》(电子+纸质),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电子+纸质, 一式一份),相关附件纸质材料(按本系列评审要求)。
5月31日前,学院(部门)需完成的工作:
负责对申报人员分别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和推荐意见工作,组织申报人员在本单位作公开述职并进行民意测评和工作业绩民主测评,参加公开述职和民意测评的人员由所在学院(部)作出相应的规定,但人数不少于15人,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代表不得低于1/2。“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系列职务应到申报学科所在学院(部)公开述职并参加所在学院(部)民意测评,由所在学院(部)党组织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所在学院(部)根据测评结果,在《附件10: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推荐意见。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工作, 并填写《附件12:面试答辩表》(递交纸质材料)。
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公示,公示材料包括:《科研业绩情况表》《教学业绩情况表》《基本情况汇总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第五阶段:材料公示
6月初,学校人事处组织公示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六阶段:学科组评议
6月下旬,学校组建相应学科评议组,进行学科组评议。
第七阶段:评审委员会评审
7月初,学校组织召开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学科评议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
十二、公示无异议,上报省厅备案,由学校发文并予以聘任。
十三、关于费用
(一)外审费:正高1500元,副高900元;
(二)评审费:高级500元,中级200元。
任现职来第一次申报,外审费和评审费由学校承担;从第二次申报起,外审费和评审费由个人承担,申报人员须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复印件递交最终申报材料。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一)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二)实行回避制度。在学科评议组成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本人或亲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涉及成员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联系人:顾老师 咨询电话:52251166
人事处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