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3〕1号),现就相关组织工作说明如下:
1.根据通知精神,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提供优质研修资源,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学习课程包括“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典型引领”“教师关爱讲堂”“黄大年教师团队引领教师发展”等模块。
2.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请教师进入国家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smartedu.cn/)上的“寒假教师研修”专题 (https://smartedu.cn/special/TeacherTrainingW),从高等教育学习入口注册登录。已经参加过2022年暑期研修的老师,可以直接登录学习,新注册的老师请实名注册后登录学习。
3.本次研修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完成学习后,平台为教师认定6学时。其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可认定为2学时(须学习不少于90分钟),其他每门课程可认定为1学时(每门课须学习不少于45分钟)。获得认定学时后,老师可继续学习,平台将继续记录学习时长。除“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课程外,其他课程必须完整观看完所选视频,并完成视频结尾的测试题,才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学习时长。
4.2022年9月及以后来校的新教师在本平台学习的课时,可替代《常熟理工学院新进教师成长计划》中的线上自主学习课程中的部分课时。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根据暑期教师研修组织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加强动员宣传,确保每一位老师都参与学习研修。要及时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于3月8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sfz@cslg.edu.cn。
6.教师发展中心将全程为老师学习提供支持服务,老师如有疑难问题可以通过企业微信联系教师发展中心三位工作人员。教师发展中心将动态跟踪后台学习数据,及时了解和反馈老师研修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老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推动经验交流,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