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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阅读量:


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外函[2023] 1号)(附件1),现就我校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期限和留学国别

(一)访问学者,在外时间为3至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

(二)高级研究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

(三)课题组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

以上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均以邀请函为准。

二、申请人条件

(一) 符合《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常理工人〔2022〕17号)(附件2)相关要求。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选拔对象:

访问学者、高级研究人员、课题组项目: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重点工作。

高级研究人员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主要面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年及以上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且在相应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的学校或二级学院(系)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或骨干。

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申请人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课题组人员基本条件同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由3至5人组成,人员专业结构合理。研究项目已立项为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与国外单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有条件进行短期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切实解决国内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四)申请时须提供拟留学单位的邀请函。

(五)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两年内曾在教育部指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5.两年内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人员,经学校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现有外语水平的证明材料。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需提供合格外语成绩后方可办理后续派出手续。

(六)对已经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七)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延期派出相关事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1〕17号),因疫情原因,2019年度、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录取人员书面申请放弃本奖学金资格或到期未派出人员,不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曾获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格未按期派出的,自奖学金录取公布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的限制。

(八)本年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三、推荐注意事项及材料报送

(一)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是加快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学术带头人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二)根据《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常理工人﹝2022﹞1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批准的出国(境)教师在出国(境)期间(不含延期),学校正常发放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上下班交通费,住房公积金和各类社会保险正常缴纳。其中,对于6个月以上(含)的派出项目(校际合作交流除外),从出国(境)的次月起,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上下班交通费做挂账处理,期满回校工作并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除享受省厅资助外,研修期间(含延期)学校补贴一次往返机票(限经济舱)。

(三)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不受2023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限制。

(四)材料报送

1.个人填写《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按照各项目申请材料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由单位在“单位意见”上明确签署重点推荐。

2.由各单位填写《202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

3.申请表中涉及的邀请函、外语成绩、相关证书及业绩成果均需提供复印件,按目录排序装订成册,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2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东湖校区知新楼407)。纸质材料: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份;电子材料:申请表、汇总表、支撑材料PDF。

联系人:丁老师,电话:52251166,邮箱:szk@cslg.edu.cn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