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学校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要求,现将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职称评聘的第一标准,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各级评聘组织必须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等严格考核把关;对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学术造假以及违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级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全面准确地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教学科研实绩和管理工作实绩,确保评聘结果客观、公正。
(三)坚持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评聘程序,强化评聘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评审文件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1号)》
(三)《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3号)》
(四)《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4号)》
(五)《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5号)》
(六)《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和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常理工〔2018〕8号)》
(七)《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和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常理工〔2018〕37号)》
(八)《常熟理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常理工〔2021〕11号)》
(九)《常熟理工学院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0〕37号》《常熟理工学院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1〕25号》
(十)申报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2022年省相关部门公布的评审文件执行。
三、政策说明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须是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包括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聘任人员)。申报之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岗位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三)时间界限
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中年龄、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成果取得时间(其中教科研项目的立项时间)等均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申报教师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系列)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以下简称学生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五)面试答辩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系列、思政课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参加由所在二级学院(部)组织的面试答辩,其中“双肩挑”人员参加由申报学科所在二级学院(部)组织的面试答辩;直接聘任、直接认定人员参加由学校组织的面试答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生思政系列、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以下简称教育管理系列)和其它辅系列人员参加由学校组织的面试答辩。
(六)关于继续教育要求
1、申报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或正高职称须具有连续半年以上业界研修经历或连续半年以上国(境)内外访学经历。其中业界研修工程经历是以参加学校业界研修计划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为依据;国内访学经历以访学单位考核材料为依据。国内访学单位仅指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双一流”A类学科高校;国(境)外访学经历以留学回国人员考核证明材料为依据;从事公共课教学的教师、19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申报副高级职称或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申报正高级职称均不作此要求。
2、有下述情形的,可视同业界研修经历:经学校批准参加并完成各条线挂职锻炼1年以上;企业博士后工作站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后出站;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1年以上并取得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1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有下述情形的,可视同国(境)外访学经历: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经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经学校批准同意参加国(境)外校际合作交流项目1学期以上的。
(七)关于同级转评
1、从其他岗位转至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须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后方可申报同级转评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专任教师高一级职称时须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任职年限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以教学业绩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研究成果可适当参考,不超过总要求的三分之一。
专任教师须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后,符合条件者方可申报评审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及以下职称。
2、具有教师系列职称从专任教师岗位转至其他岗位的人员,无需同级转评其他岗位职称,可直接申报现岗位高一级职称(此条款仅适用我校有评审权的教师外各系列职称)。
3、转岗当年可以申报原岗位职称。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党委会研究批准,从实验技术岗位转至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转岗后三年内可以申报原岗位职称。
此条款仅适用我校有评审权的教师外各系列职称。
4、专职辅导员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之间转岗后无需同级转评,可直接申报转岗后岗位的最高一级职称。
(八)关于专职辅导员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
根据省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相关规定专职辅导员具有双重身份,专职辅导员可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但今后不得再转评为专职辅导员岗位职称。专职辅导员的岗位职责不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而发生任何变化。
(九)关于教学工作量
申报人员须完成文件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其中“直接聘任”“直接认定”申报人员,来校满二年及以上的,从第三年起按文件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执行,来校第一年和第二年按引进人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关于横向项目经费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审核。
(十一)关于教学质量考核
教师可以在“近五年”或者“任现职以来”的教学评价中任选一个结果作为教学质量考核的参评条件。
(十二)关于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结果的使用按照“常理工〔2018〕8号”、“常理工〔2018〕37号”和“常理工〔2021〕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关于“门槛制”审核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将继续实行“门槛制”审核,按照上述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执行,对于达不到文件所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职称评审工作程序资格。请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对照自身申报条件,在满足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申报。
(十四)关于申报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申报其他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按2022年省相关部门通知执行,具体要求请详见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下发的年度评审通知。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材料报送
提交内容:3月18日前,申报人员提交《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附件4:常熟理工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科研业绩情况表》、《附件6:教学业绩情况表》(限教师、思政课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政系列填写)、《附件7:学生班主任工作经历汇总表》(教师、思政课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填写)。申报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时,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各单位党组织须对相关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考评,以部门为单位于3月18日下班前递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具体为:
直接聘任人员提交:《附件1》-《附件3》(纸质),《附件4》(电子),《附件6》(电子+纸质)。
直接认定人员提交:《附件1》-《附件3》(纸质),《附件4》(电子),《附件5》(电子+纸质)(以科研成果直接认定),《附件6》(电子+纸质)。
教师、思政课教师、学生思政、教育管理、实验技术等系列人员提交:《附件1》-《附件3》(纸质),《附件4》(电子),《附件5》(电子+纸质),《附件6》(电子+纸质),《附件7》(电子)。
其它辅系列人员提交:《附件1》-《附件3》(纸质),《附件4》(电子),《附件5》(电子+纸质)。
第二阶段:“门槛制”审核
3月19日-4月15日,人事处将申报人员递交的材料分别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人事处进行“门槛制”条件审核,对通过审核、可以进入后续评审工作程序的人员进行公示,对于达不到文件所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工作程序。
第三阶段:组织校外同行专家鉴定
4月16日-5月底,人事处对通过“门槛制”条件审核的申报人员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论文(著)鉴定,届时请留意相关通知。
第四阶段:申报材料整理
5月31日前,申报人员需完成的工作:
申报人员根据各职能部门审核无误后的《附件5:科研业绩情况表》、《附件6:教学业绩情况表》填写《附件8:教学科研业绩汇总表》,其中其它辅系列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填写《附件9:科研业绩、工作业绩情况表》。除其它辅系列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外,均认真填写《附件10: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中直接聘任人员填写近五年成果)和制作《附件11: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附件材料》,《附件11》所有材料必须按目录顺序整理,待人事处审核无误后再用白色铜版纸作封面进行装订、编页码。
具体为:
直接聘任人员提交:《附件10》(电子+纸质,一式二份),《附件6》(电子+纸质)。
直接认定人员提交:《附件5》(电子+纸质)(以科研成果直接认定),《附件6》(电子+纸质),《附件10》(电子+纸质,一式二份),《附件8》(电子),相关直接认定的附件材料(复印件)。
教师、思政课教师、学生思政、教育管理、实验技术等系列人员提交:《附件5》(电子+纸质),《附件6》(电子+纸质),《附件10》(电子+纸质,一式二份),《附件8》(电子),《附件11》(纸质)。
其它辅系列中级人员提交:《附件5》(电子+纸质),《附件10》(电子+纸质,一式二份),《附件9》(电子),《附件11》(纸质)。
其它辅系列高级人员提交:《附件5》(电子+纸质),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电子+纸质,一式一份),相关附件纸质材料(按本系列评审要求)。
5月31日前,二级学院(部)需完成的工作:
负责对申报人员分别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和推荐意见工作,组织申报人员在本单位作公开述职并进行民意测评和工作业绩民主测评,参加公开述职和民意测评的人员由所在二级学院(部)做出相应的规定,但人数不少于15人,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代表不得低于1/2。“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师系列职务应到申报学科所在二级学院(部)公开述职并参加民意测评,由所在党组织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所在二级学院(部)根据测评结果,在《附件10: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推荐意见。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工作,并填写《附件12:面试答辩表》(递交纸质材料)。
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公示,公示材料包括:《科研业绩情况表》《教学业绩情况表》《基本情况汇总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提交公示结果报告。
第五阶段:材料公示
6月初,学校人事处组织公示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六阶段:学科组评议
6月中旬,学校组建学科评议组,进行学科组评议。
第七阶段:评审委员会评审
6月下旬,学校组织召开常熟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学科评议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
公示无异议,上报省厅备案,由学校发文并予以聘任。
五、关于费用
(一)外审费:正高1500元,副高900元;
(二)评审费:高级500元,中级200元。
任现职来第一次申报,外审费和评审费由学校承担;从第二次申报起,外审费和评审费由个人承担,申报人员须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复印件递交申报材料。
六、纪律与监督
(一)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二)实行回避制度。在学科评议组成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本人或亲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涉及成员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联系人:丁老师 咨询电话:52251166
顾老师 咨询电话:52251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