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熟理工学院商学院!

商学院关于提交第五轮岗位聘任岗位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 阅读量:


根据省人社厅 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123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第五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培养和稳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院教学、科研及管理迈上新的平台,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等级设置方案

专任教师、辅导员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二至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14

14

19

10

13

10

4

4

0

0

0

0

0

1

1


二、申报管理岗

申报人员填写并提交《管理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与电子各一份(纸质表手写签名),同时递交电子材料并以“姓名+聘任”命名。

三、申报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1.申报人员须填写并提交《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纸质与电子各一份,同时递交电子佐证材料并以“姓名+条款+分值”命名。

2.申报人员须填写并提交《专技四级及以下岗位申请表》(附件3)纸质与电子各一份;申请表中“申请岗位等级”请不要填写,学院公示后统一填写。

3.凡申请正高四级、副高七级、中级十级及初级十二级以下岗位人员、新引进博士直接界定九级岗人员只填报《专技四级及以下岗位申请表》,不需提交《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

4.时间要求:申报人员须在12月5日17: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手写签名)交到学院办公室弘道楼2506,同时将电子材料以“姓名+聘任”命名发至shangxyuan2022@126.com

四、几点说明

1.关于岗位聘用材料的时间要求。岗位聘用申报用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取得的时间要求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于第四轮聘期内晋级高一级职称的,则是任现职当年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2022年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按新晋职称的最低档申报,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按原职称申报,不占学院现分配指标;聘期内新引进博士研究生按中级九级,新引进硕士研究生按初级十一级执行,不占学院现分配指标。

2.岗位聘用手续。岗位聘用结果须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按照新聘岗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3.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底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按照规定聘用程序,参加退休前所在部门考核,向退休前所在部门申请。

4.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单位署名“常熟理工学院”;新引进(非应届)教师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原单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可对照本遴选办法使用。

5.教学科研人才获奖:学校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认可的奖项;其他佐证材料以发文或学院审核为准。

6.申报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材料清单);

7.本细则由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22年12月2日

附件1:管理岗位申请表

附件2: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表

附件3:专技四级及以下岗位申请表

附件4:商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