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09〕113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123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第五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培养和稳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院教学、科研及管理迈上新的平台,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等级设置方案
专任教师、辅导员 |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二至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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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4 |
19 |
10 |
13 |
10 |
4 |
4 |
0 |
0 |
0 |
0 |
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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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管理岗
申报人员填写并提交《管理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与电子各一份(纸质表手写签名),同时递交电子材料并以“姓名+聘任”命名。
三、申报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1.申报人员须填写并提交《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纸质与电子各一份,同时递交电子佐证材料并以“姓名+条款+分值”命名。
2.申报人员须填写并提交《专技四级及以下岗位申请表》(附件3)纸质与电子各一份;申请表中“申请岗位等级”请不要填写,学院公示后统一填写。
3.凡申请正高四级、副高七级、中级十级及初级十二级以下岗位人员、新引进博士直接界定九级岗人员只填报《专技四级及以下岗位申请表》,不需提交《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
4.时间要求:申报人员须在12月5日17: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手写签名)交到学院办公室弘道楼2506,同时将电子材料以“姓名+聘任”命名发至shangxyuan2022@126.com。
四、几点说明
1.关于岗位聘用材料的时间要求。岗位聘用申报用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取得的时间要求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于第四轮聘期内晋级高一级职称的,则是任现职当年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2022年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按新晋职称的最低档申报,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按原职称申报,不占学院现分配指标;聘期内新引进博士研究生按中级九级,新引进硕士研究生按初级十一级执行,不占学院现分配指标。
2.岗位聘用手续。岗位聘用结果须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按照新聘岗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3.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底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按照规定聘用程序,参加退休前所在部门考核,向退休前所在部门申请。
4.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单位署名“常熟理工学院”;新引进(非应届)教师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原单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可对照本遴选办法使用。
5.教学科研人才获奖:学校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认可的奖项;其他佐证材料以发文或学院审核为准。
6.申报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材料清单);
7.本细则由学院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22年12月2日
附件1:管理岗位申请表
附件2: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表
附件3:专技四级及以下岗位申请表
附件4:商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