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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阅读量: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扛牢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头雁效应”。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教育部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管理、监督,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严抓严管,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节日期间,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品; 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开展公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下属、业务关系单位等服务管理对象的吃请或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和旅游安排;严禁收送电子红包、通过快递物流收送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值班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落实好日常监督责任,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联络员、特约监察员作用,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切实履行专责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处置,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举报监督电话:18852915776

举报监督邮箱:jjb@cslg.edu.cn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监委派驻常熟理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309/t20230920_295026.html

2.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三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308/t20230816_1074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