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4]4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现任职高校直接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6.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
7.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信息填报阶段(4月19日—4月28日17时)
1.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4月19日—4月28日17时进行线上报名,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系统用户手册详见附件2。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申报流程
(1)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申请人注册。
(2)根据系统提示,阅读申请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注意:“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不能直接选一级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须为思想政治教育;选择确认点时选择“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
(3)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申请信息、个人简历等。
注意:
第一,所填身份信息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第二,申请信息中“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如果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
第三,“工作单位”的学校名称应与学校公章字样一致;
第四,“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起按照时间先后填写,必须填写到“至今”,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
第五,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1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无边框,且需与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版,尺寸为25mm×35mm,用相片纸冲印。
第六,承诺书截图务必要清晰,不能模糊,或者有底色,否则会影响最终导出打印效果。
(4)依次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6)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安全,申请人在使用完报名系统后或离开电脑前,需要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退出”按钮,或者关闭浏览器,退出网上申报系统,以免信息被他人修改。
3. 申请人填写“常熟理工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表”(附件3),提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考察,并将信息表电子版于4月29日前发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纸质盖章版可与申报材料一并在5月15日前提交教师发展中心。
(二)教师发展中心初审阶段(4月29日—5月15日)
教师发展中心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申请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反馈各单位。
(三)各单位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阶段(5月15日前完成,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
请各单位参考“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附件4-1),成立相关专业评议组,评议组由3至5人组成,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完成测试。专职辅导员申请思想政治类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安排,相关材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特殊专业(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影视表演、播音等)的还需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由相关单位自行组织。
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表》(附件4-2)(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
测评结果填写在“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附件4-3),可与申报材料一并在5月15日前提交教师发展中心。
(四)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体检阶段
本次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指定医院为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各位申请教师可以自行在“常熟二院”公众号上预约体检,进入“医疗服务”—“预约服务”,搜索“体检”,选择“招工体检(非公务员)医生”预约。
请各位申请教师尽早预约,费用自理,并确保于5月10日前完成体检。体检时保持空腹,带好身份证和体检表(附件5),体检表上请填写基本信息、签名、贴好照片。
(五)纸质材料提交阶段(4月29日-5月15日)
申请人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附件6-1),将相关材料交至本单位审核,各单位审核后,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无须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原件退还申报人。
各申报人将申请材料装入材料袋,并在其上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附件6-2)
各单位审核、收齐相关材料后,于5月15日前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六)现场审核材料阶段(4月29日—5月17日)
教师发展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逐一审核,重点审核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正确。
(七)评议、公示及网上审核确认阶段(5月20日—5月26日)
因需在5月底前完成系统中审核确认,教师发展中心初定5月20日前组织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并对申请人员进行公示。
(八)提交省师资认定指导中心材料5月底
根据省师资认定指导中心安排,教师发展中心及时完成我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提交工作。
三、其他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顺利完成本次认定工作。
请各位申请老师尽早在系统里完成申请,以便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名单在企业微信组建工作群。
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地点:知新楼406;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52251162;邮箱:jsfz@cslg.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4]4号)
附件2: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户手册
附件3:常熟理工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表
附件4-1: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
附件4-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表
附件4-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附件5:体检表
附件6:提交纸质材料清单及其他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