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能适应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充满生机活力的师资队伍,根据《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修订)》(常理工人〔2024〕26号)、《常熟理工学院教师业界研修实施办法》(常理工人〔2024〕27号)、《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实施办法》(常理工人〔2024〕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教职工进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围绕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专业发展要求,各单位科学合理的编制进修计划。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各单位每年实际脱产进修的人数(含正在脱产学历进修),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岗位总数的10%。学校按照批准的进修计划办理进修手续,对于未列入进修计划的人员(脱产学习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非学历进修除外),原则上不予办理。进修计划有效期为一年。
二、进修对象 我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制、协议工资制在岗教职工。
三、进修条件 (一)申请进修人员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师德师风优良,爱岗敬业。 (二)进修项目需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相一致。 (三)本科毕业人员来校工作至派出前满4年,硕士、博士毕业人员来校工作至派出前满2年,方可申请进修。对于申请业界研修、境外研修的派出时间年限要求另作规定。 (四)外出进修(包括脱产挂职锻炼)脱产时间超过6个月者,返校工作须满3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进修。 (五)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人员(已参与1年及以上境外研修者除外)优先申请境外研修。 (六)党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专技人员的进修须根据所在岗位的实际需要,由学校集中审批,一般以在职方式进行。其中,科级及以上干部外出进修须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进修专业和方向,向组织部提出申请,报学校党委批准后方可列入进修计划。 (七)申请进修人员须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在“合格”以上。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研修: 1.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延迟 2 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造成较坏影响者,不得申报。 3.已正式提出调动申请者,不得申报。 (八)各类型进修的条件、考核要求、进修经费与保障措施详见《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修订)》(常理工人〔2024〕26号)、《常熟理工学院教师业界研修实施办法》(常理工人〔2024〕27号)、《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实施办法》(常理工人〔2024〕28号)。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按文件精神和上述要求认真编制《2025年度单位教职工进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进修人员须填写《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见附件2)、《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非学历进修申请表》(见附件3)、《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团队)业界研修工程申请表》(见附件4)、《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5)。其中,申请访学、业界研修还需提交《进修人员考核目标表》(见附件6)。以上均需提交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对于申报学校公派、自费公派项目,请同时提交附件材料(附件7),A4纸双面打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外语合格证明材料;(2)境外邀请函;(3)境外邀请函中文翻译件(4)境外单位、导师简介;(5)境外单位泰晤士排名、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ESI、QS等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时间 请于12月16日(星期一)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科(知新楼407室),所有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师资科邮箱:szk@cslg.edu.cn。 联系电话:52251166,联系人:丁老师
附件: 1.2025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汇总表 2.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 3.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非学历进修申请表 4.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团队)业界研修工程申请表 5.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申请表 6.进修人员考核目标表 7.学校公派、自费公派附件材料封面目录 8.相关文件汇总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