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8 阅读量:
根据《商学院专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常理工商〔2024〕4号),经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定2024年度商学院专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专业
市场营销
二、其他专业评定为“合格”等级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对以上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2251719。
商学院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