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根据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3月22日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1)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整改落实等方面的情况,接受党员评议。
(2)开展个人小结。对过去一年的情况进行全面回顾,从思想、工作、生活等角度开展总结,汲取经验,分析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进行民主测评。按照统一制作的表格《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对党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名额见《2023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优秀名额分配表》(附件3)。
2.客观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用好评议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认真落实《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按要求做好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把关,用好用实评议结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注重实际实效,对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提出具体要求。
2.及时报送情况。请各支部于3月20日前,将《2023年度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5)、《2023年度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附件6)、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7)纸质版交弘道楼2506,电子版发送至94090594@qq.com(电子版只报送附件5、附件6)。本通知其他附件作为本次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用表,党支部妥善留存。
附件:
1.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 2023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优秀名额分配表
4. 2023年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5. 2023年度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6. 2023年度二级党组织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
7.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