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扩充我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资源,保证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正常、有序开展,现决定开展校级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认定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课程说明
根据我校培养方案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专转本、中外合作除外)均需修读6学分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划分为人文艺术类(美育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三大类别,各类别内设主题课程群模块;人文艺术类(美育类)课程设置“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课程群和“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课程群,社会科学类课程设置“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课程群和“社会科学与责任伦理”课程群,自然科学类课程设置“科学探索与科学精神”课程群和“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课程群;每门课程2学分。关于通识核心课程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授课方式
此次认定采用“已有课程认定”和“全新课程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分为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完全线下授课两种。校内已开设的公选课符合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理念和要求的,经过申报、评审后认定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部分符合上述要求的优质全新课程也可以申请认定。经认定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面向全体学生开放选课运行。
1.线上线下混合式
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方式授课,课程需建有足够视频资源(视频至少30个,每个视频时长10-20分钟),并具备教学进度表、教案、多媒体课件、作业、试题等,满足开展线上+线下授课需求。
2.完全线下式
采用完全线下方式授课,需线下授课30学时,鼓励借助现代课堂教学工具(云班课、爱课程、学习通平台等)开展教学。
实施要求
1.线上线下混合式
认定通过后的课程按照通识教育核心课方式运行,借助现代课堂教学工具(云班课、爱课程、学习通平台等)采用线上学习+线下翻转的模式运行,线下翻转教学时,将教学班(一般90人规模)按批拆分成小班进行,每批学生数30人左右,每批学生翻转教学至少3次(6学时);如教学班90名学生,分3批,每批30人,每批至少3次翻转教学,每次2学时,总计翻转教学不少于9次,即18学时以上。鼓励教师引用省级及以上或自建在主流公共平台上线的优质在线资源,以小班化(40人)形式开设混合式教学班(线上教学达到6-15学时,线下翻转教学达到15-24学时)。
通过认定后的课程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需同时开设,东湖校区和东南校区根据专业的选修要求均衡开设,课程运行标准见附件2-1及附件2-2。
2.完全线下式
通过认定后的课程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需同时开设,东湖校区和东南校区根据专业的选修要求均衡开设,课程运行标准见附件3。
四、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符合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六大课程群理念,并能够充分挖掘和运用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课程目标的设计要符合《常熟理工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对专业认证毕业要求指标支撑关系矩阵(2022版)》要求(附件5)。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热爱教学,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深厚的理论储备,能将相关学科领域知识融会贯通,深入浅出地阐释研究方法和价值观念。鼓励正高职称教师领衔申报。
3.课程负责人不超过3人,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教学或科研成效显著,能够确保课程建设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发展性。
4.申报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最多申报1门课程,但团队成员不受限制。
5.美育类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鼓励以课程群的方式申请。
五、材料提交
1.申报课程均由各单位择优向教务处推荐,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认定,本年度预计共认定10门左右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2.申报材料提交:
(1)《常熟理工学院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认定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
(2)《常熟理工学院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认定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
(3)教学大纲(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版)
(4)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其他资源如微课视频、教学进度表、教案、多媒体课件、作业、试题等需上传至云班课等网络教学平台(如果上传云班课,则需将班课设置为允许加入);
(5)申报完全线下式课程的其他资源如教学进度表、教案、多媒体课件、作业、试题等需上传至云班课等网络教学平台(如果上传云班课,则需将班课设置为允许加入)。
六、其他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根据选课人数按照常规课程计算教学工作量。
2.对于经认定后运行良好、深受学生喜爱、特色突出的课程,将考虑优先推荐校级相关课程立项并参评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
3.课程申报时如未能完成全部课程,可提供部分内容,但若认定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则必须在开课前完成全部课程内容的建设。
4.本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认定是自建课程,已经认定为学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及尔雅平台引进的外校通识课程不在本次认定范围。
5.学校将建立课程质量评估机制,每学期开展通识教育课程质量评估,对于教学内容与通识课程目标不符、教学效果欠佳、连续两年无故未开设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通识课程,将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取消开课资格。
请申报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办,同时请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14997684@qq.com。
联系人:张丽媛,联系电话:52251712
商学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