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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4 阅读量:


各教学单位(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 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申报和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是面向在校学生正在开设的公共艺术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培育的课程以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为主体具体类别包括音乐、美术、设计、书法、舞蹈、戏剧、 戏曲、影视等,鼓励学科融合;课程应注重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 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

3.申报课程的建设类型分为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创新教学方法,焕发课堂生机活力。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课程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团队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人事劳动关系在申报高校的在职在岗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应合理配备,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有序运行。同一课程团队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5.培育的课程目标应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在 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 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 艺术专项特长。

二、培育要求

申报课程被确定为精品课程培育项目后,省学校美育教学指 导委员会将对该课程进行跟进与指导,申报课程应于一年内按期、保质完成课程申报书约定的建设任务并及时总结。结项验收时需提交《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结项报告》,说明自培育以来的课程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果和育人成效、典型经验等。同时,要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完善后的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队伍、授课教案(课件)、实践指导、精选教学视频等。对不能通过结项的课程取消继续培育资格。精品课程培育期满并结项合格后,该课程将进入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资源库,在平台展示、分享课程建设成果(包括精选教学视频),并积极探索一批美育精品课程的成果应用。

三、推荐名额

2024年全省计划培育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30门(公共艺术类),我校可推荐2门。

根据限额要求各二级单位向学校推荐不超过2门课程。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课程主讲教师或课程团队负责人需填写《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申报书》(附件1)和《2024年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培育申报汇总表》(附件 2),并准备课程 主要支撑材料压缩包(能直接说明课程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由二级单位进行审核后,于 2024129日前,以“学院-课程名-课程负责人”命名后由学院统一发送电子材料至邮箱:jyk3@cslg.edu.cn

教务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