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鉴定工作是加强对毕业生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对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的全面考察和总结,也是用人单位及社会挑选、考察、使用、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级部门对毕业生鉴定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的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鉴定的原则
毕业生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如实地写出鉴定,做到客观准确。其中,对学生思想品德的鉴定,要以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
二、毕业生鉴定的内容
1、思想品德方面
是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能够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能够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专业学习方面
是否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是否勤奋刻苦、成绩如何、在学习方面有何特长;是否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能否认真积极参加教学或社会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是否具有创新意识、是否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3、综合素质方面
是否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在校期间是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志愿公益活动;在担任社会工作(如学生干部)中的表现及其所取得的成绩怎样。
三、毕业生鉴定的要求
1、自我鉴定。毕业生鉴定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的综合反映。毕业生必须认真总结,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和实际表现。毕业生一定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学生写出自我鉴定初稿,交各班主任、辅导员审阅,毕业生在听取班主任、辅导员意见后对鉴定作必要的修改后填入毕业生登记表。个人鉴定不少于1000字,填写时一律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水笔。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2、组织鉴定。在个人鉴定的基础上,在班主任召集组织下,学生在班上认真宣读自我鉴定,然后进行班级评议,班级在评议过程中要根据个人鉴定情况,坚持原则,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班委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给其以恰如其分的班级鉴定,鉴定必须与本人见面,学生须在校级组织鉴定栏内签字,表明自己对鉴定的态度。班主任对班级鉴定的组织工作和鉴定质量负责。
3、填写要求。
①“班级意见”由班主任组织班委和普通同学代表讨论,充分归纳学生讨论意见后,由班长签署班级意见。
②“系级组织意见”由班主任结合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综合测评成绩,写出评语,经二级学院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班主任代表组织,正式与学生见面后填入“系级组织意见”一栏内。“负责人签名”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统一签署。
③“校级组织鉴定”一栏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统一填写“同意系级组织意见”(日期统一填2024年6月14日)。
④封面上毕业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6月17日,填表日期统一填写2024年6月7日。
《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并经审核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务必到学校办公室统一加盖学校印章。6月底之前,学院统一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4、时间要求。为了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开展,在完成动员布置、写个人小结、班级鉴定、学校组织鉴定等工作的基础上,毕业鉴定表应于5月1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弘道楼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