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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0  浏览:  打印正文

根据《常熟理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修订)》(常理工学〔202418 号)相关要求,即日起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毕业班学生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资格参评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

(2)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学生基础文明规范,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文明风尚;

(3)能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和实践活动,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具有自学能力和钻研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2.优秀毕业生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综合测评总积分有三次在班级前30%;(请仿照该示例截图上传信息收集表,上传自己的不需要打码)(2023级转本为有两次在班级前30%

(2)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2025届体测暂未进行,故本次初评不考虑体测成绩)

(3)无违纪行为。(作弊、违章电器、跑步违纪等)

3.凡在校期间3个学年度三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毕业时即为优秀毕业生。(即20229月、20239月、20249三次被评为)(2023级转本为20249月被评为校级三好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程序

请于1124日前扫码填报信息,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发放《优秀毕业生初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