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各班级:
根据《关于明确2025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4〕31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办〔2024〕3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大学生2025年度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常熟理工学院学籍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读、出国、休学、延长学年等)。常熟户籍大学生必须在学校参保,社区、村委会不予受理。
二、保险年度和缴费标准
(一)2025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凡在集中缴费期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大学生,享受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待遇。
(二)本市区域内高校2025年度学籍在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180元。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10号)文件规定,以下救助对象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享受保费补助,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困境儿童、精减退职职工、低保边缘人员、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支出型困难大病人员、临救大病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大学生在苏州大市以外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的,应当由其身份相对应的生活保障(补助、待遇)领取(享受)地给予医疗救助,建议回相应身份认定地参保。
三、免缴人员审核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10号)文件规定,相关救助数据由苏州市民政、总工会、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定期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救助对象名单及基本信息,医保中心负责符合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的登记,苏州大市内户籍参保大学生不再需要提供免缴证件材料。
四、参保缴费方式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现一年级——四年级在读,以及学籍在校的出国、休学、延长学年的学生等)参保名单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学校在“江苏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完成2025年度大学生的参保登记后,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大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时间等学院具体通知)
(一)税务缴费方式
打开“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点击“我要缴费-日常缴费-2025年-250元”完成缴费。(缴费时间7:00-20:30)。
(二)家庭共济代缴方式
江苏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纳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上方式请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缴费,请勿重复缴费。
大学生在上述缴费期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缴费票据打印
需要缴费票据的大学生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8443/)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后,通过“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凭证-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模块查询打印缴费凭证。
六、注意事项:
(一)凡在年度申报期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大学生,享受2025年度(2025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待遇。
2025年度申报缴费期外,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在结算年度内申请参加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当月底前按全年标准缴费后,从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三)医保电子凭证使用。 医保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通过手机二维码进行医保身份识别,可通过江苏医保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苏周到以及授权银行等APP自助快捷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可在支持的定点医疗机构扫码实现与实体卡相同的医保结算功能。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详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单。
参保登记和医保待遇服务电话:12393 12345
医保缴费和票据打印服务电话:12366
社会保障卡相关问题服务电话:12333
学校咨询电话:52251873(卫生保健科)
重要提醒:国家医保部门不允许重复参保,建议学校学生不要在不同统筹地区重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请征求家长意见,具体在哪里参保。建议在学校参保,对于不再参保的学生必须提交不参保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