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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关于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2-04-05 阅读量:


常理工[2006]19号

各系、各部门: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推进教学改革,更新教学内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全院教材建设的规划、咨询、验收和评审。系(部)教学委员会具体指导本部门教材建设工作。教务处负责教材建设的组织工作。

二、教材建设要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出发,有计划、有重点、有保障地搞好教材建设工作,克服教材建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教材建设要以课程体系改革为依据,正确把握新世纪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方向,在选择教材内容时注意体现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做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四、我院“十一五”期间教材建设的重点:(1) 适应本校专业特殊要求或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2)在同层次同类教材中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的选修教材;(3)在同层次同类教材中有特色或体现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的实验系列教材。

五、教材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建设中期由系(部)教学委员会组织检查建设进程;建设期满,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进行验收。

六、教材建设项目实行主编负责制。立项教材主编应具有高级技术职务,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他参编人员应是已开课三轮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学经验较丰富,且掌握本学科改革与发展动向,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教师。

七、经系(部)教学委员会研究,认为确有必要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到教务处网页下载区获取《常熟理工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并按表中要求逐一填写。经系(部)教学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定期审批各系(部)提交的申报表。

八、学院设立教材建设基金。凡批准立项建设的教材均可获得教材建设基金5000元至20000元的资助,具体资助额度由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核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材编写过程中必要的调研、资料、稿纸、描图、审稿、出版等各项开支,凡符合基金使用范围的资助项目,由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系(部)论证、审核,送教务处审批。资助金额一次报支超过3000元须报分管院长审批。

九、凡经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立项建设的教材,一经出版,按教务处核准的用量入教材科书库。自编教材入库后根据我院教材当年招标折率结算书款。各系(部)要将所编教材纳入教学用书计划,负责使用直至用完为止。如发现教材确实不再适用,须提出申请并经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方可停用。

十、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材建设,促进教材改革、更新,有利于高质量的自编教材脱颖而出,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校级精品教材。

十一、参评精品教材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深入浅出,案例生动,结构科学,体例完整,理论联系实际;(2)富有特色,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3)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因材施教;(4)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且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5)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6)出版教材装帧设计大方美观,印刷质量好,墨色均匀,校对差错率低。

十二、精品教材根据学术水平、编写特色、使用效果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并颁发精品教材获奖证书。荣获校级精品教材奖的教材,可以优先申报省级及以上级别的精品教材奖,也可遴选推荐参与上一级的教学成果奖评选。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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