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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0 阅读量: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能适应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充满生机活力的师资队伍,根据《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常理工人〔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进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重点围绕特色学科建设、专业认证要求,各单位科学合理的编制进修计划。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各单位每年实际脱产进修的人数(含正在脱产学历进修),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岗位总数的10%。学校按照批准的进修计划办理进修手续,对于未列入进修计划的人员(脱产学习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非学历进修除外),原则上不予办理。进修计划有效期为一年。

二、进修对象

学校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制在岗教职工。

三、进修条件

(一)申请进修人员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二)进修项目需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相一致。

(三)本科毕业人员来校工作至派出前满4年,硕士、博士毕业人员来校工作至派出前满2年,方可申请进修。对于申请业界研修、境外研修的派出时间年限要求另作规定。

(四)外出进修返校工作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进修,公派出国(境)6个月及以上的教师,须回校工作满2年后方可申请再次出国(境)。

(五)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人员(已有一年及以上境外研修经历者除外)优先申请境外研修。

(六)党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专技人员的进修须根据所在岗位的实际需要,由学校集中审批,一般以在职方式进行。其中,中层干部外出进修须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进修专业和方向,向组织部提出申请,报学校党委批准后方可列入进修计划。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安排进修:

1.受各种处分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未满一年者。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造成较坏影响者。

3.已正式提出调动申请者。

四、关于国内进修项目

(一)学历进修

坚持“名校、名导师+特色方向需求”原则,一般要求报考定向或委培的博士研究生,报考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服从校、院、部门岗位发展需要。

(二)博士后研究

国内博士后研究须围绕学科建设需要。学校鼓励教师前往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以在职方式进行的博士后研究,不受来校工作时间的限制,且不占用学院年度进修指标。

(三)业界研修

申请业界研修的对象为爱岗敬业、且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教师。博士毕业人员来校工作至派出前满1年,硕士毕业人员来校工作至派出前满2年方可申请业界研修。研修时间一般为6-12个月,以脱产方式进行。

各院(部)根据本单位学科布局和专业发展方向主动联系行业技术引领企业,优先考虑在业界有一定知名度、技术领先、具有较大规模的优质上市企业和学校现有的“五合一基地”,建立一批质量较高的教师业界研修基地。

凡参与业界研修项目的教师至少与研修单位签订一项横向项目(文理科不少于2万元、工科不少于10万元)。

积极鼓励以团队方式申请脱产业界研修实践活动,团队方式须以在研的企业委托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为依托,团队成员一般由2-3名教师组成,且为项目组成员。

(四)访问学者

支持并鼓励教师在境内外重点大学、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在研省部级以上的教科研项目、教科研成果培育为主要任务的访问进修,访问学者申请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访问时间一般为6-12个月。

纳入学校研修培养计划的访问学者优先推荐至省访问学者研修计划。

(五)单科进修和专题研讨进修班

鼓励围绕专业认证、新专业、开设新课程而进行的课程单科进修和以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为内容的骨干教师专题研讨进修班等,进修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申请人在申报时,需提交申请并经教务处或科技产业处进行审核认定。

(六)参加课题或项目合作研究

被邀请参加高层次课题或项目合作研究,时间一般在3个月以内。研究结束后,须提供可供检验的研究成果或研究报告。

五、关于国家公派、省公派留学项目

国家公派是指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置的各类留学项目,省公派是指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等。期限一般为6-12个月。申请国家公派、省公派的年龄、外语等要求将按国家、省等相关部门当年度通知规定执行(可预先参考学校网站上相关申报通知),同时须满足本人来校工作至派出前须满1年及以上。国家、省公派留学项目一般在每年上半年度申报,届时会另行发布具体通知。国家、省公派留学项目不占用学院年度进修指标。

六、关于学校公派、自费公派、校际合作交流境外进修项目

学校公派是指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所设置的学校资助的留学项目,自费公派是指教师个人出资或由外方出资的留学项目,校际合作交流是指学校与境外高校、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办学、研究而设置的留学项目。

(一)年龄、学位、职称及工作年限要求

学校公派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且来校工作至派出前满2年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自费公派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来校工作至派出前满2年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中对于具有博士学位的自费公派申请人须来校工作至派出前满1年及以上。出境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须硕士毕业来校工作至派出前满2年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申请人境外邀请函要求

申请人境外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相关院系或研究机构出具。邀请函应明确研修起止时间及导师姓名、从事专业、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职称申请人的导师应具有正高职称。

(三)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

申请学校公派的境外接收单位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300强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或研修的学科排名世界前300。世界3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当年度排名为参照,学科排名以当年度ESI、QS学科排名为参照,允许提供其它评价体系的排名情况。申请自费公派进修项目的可适当放宽。

(四)外语条件要求

学校公派在派出前须满足如下外语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45分以上(含45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德语(NTD):笔试总分50分以上(含50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0分以上(含50分)。

2.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托福网考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3级。

6.对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和申请自费公派进修项目的,外语不作要求。

(五)校际合作交流项目可不受以上条件的限制,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国际合作交流处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派出。

(六)资助人数

每年学校遴选10名左右学校公派资助人员。优先资助已获得国家基金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优先资助没有公派出国经历的人员。

(七)研修期限

申请学校公派的研修期限一般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七、关于进修资助与待遇

(一)经批准参加各类培训进修的教职工,进修期间其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上下班交通费,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执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金、职业年金等福利与在岗同类型的教职工相同。

(二)国家公派教师、省公派教师由国家、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教育厅予以资助;学校公派按照当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资助标准的80%予以资助;自费公派由教师个人自行解决留学费用;校际合作交流由合作项目经费专项预算解决。

(三)经学校批准出国(境)进修、访学、合作研究的教师,在规定学制或批准期限内,出国(境)进修、访学、合作研究时间为半年的老师,学校核拨75%的岗位结构补贴给所在学院(部),出国(境)进修、访学、合作研究一年及以上的老师,学校核拨100%的岗位结构补贴给所在学院(部)。

(四)对于经学校批准从事业界研修、博士后研究(脱产)、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在批准的期限里,考核合格的教师,时间为半年的,学校核拨50%的岗位补贴给所在学院(部);时间为一年及以上的,学校核拨75%的岗位结构补贴给所在学院(部)。

(五)省公派、学校公派、自费公派、校际合作交流项目、联合培养博士,学校补贴一次往返机票(限经济舱)。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学校按照学制年限内每年给予一次往返机票的补贴(限经济舱)。

(六)经学校批准的出国(境)教师在出国(境)期间(不含延期),学校正常发放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上下班交通费,住房公积金和各类社会保险正常缴纳。其中,对于6个月以上(含)的派出项目(校际合作交流除外),从出国(境)的次月起,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上下班交通费做挂账处理,期满回校工作并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校对未经批准延期、滞留不归的出国(境)教师,从超期之日起按旷工处理,停止发放出国(境)期间所有国内工资和福利待遇、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各类社会保险等,并按协议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凡经学校批准而又未按计划规定出国(境)教师,逾期取消,且以后不再享受校公派资助。

八、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按文件精神和上述要求认真编制《2022年度单位教职工进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进修人员须填写《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见附件2)、《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非学历进修申请表》(见附件3)、《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团队)业界研修工程申请表》(见附件4)、《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5)。汇总表、申请表均需提交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对于申报学校公派、自费公派项目,请同时提交附件材料(附件6),A4纸双面打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外语合格证明材料;(2)境外邀请函;(3)境外邀请函中文翻译件(4)境外单位、导师简介;(5)境外单位泰晤士排名、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ESI、QS等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请于11月22日(星期一)16: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科(知新楼407室),所有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送师资科邮箱szk@cslg.edu.cn。

联系电话:52251166,联系人:丁老师、阎老师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1.2022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汇总表

2.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

3.常熟理工学院教职工非学历进修申请表

4.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团队)业界研修工程申请表

5.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进修申请表

6.学校公派、自费公派附件材料封面目录

7.相关文件汇总

  • 附件【附件1-7.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