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第四轮岗位聘任通知精神,学院将组织第四轮岗位聘任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等级设置方案
岗位等级设置方案 |
专任教师、辅导员 |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二至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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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4 |
14 |
9 |
13 |
9 |
1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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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管理岗
申报人员填写并提交《管理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与电子各一份,纸质表手写签名,于10月23日前交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材料以“姓名+聘任”命名发至59238433@qq.com。
三、申报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1.申报人员须填写并提交《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纸质与电子各一份;
2.申报人员须填写并提交《专技四级及以下岗位申请表》(附件3)纸质与电子各一份;申请表中“申请岗位等级”请不要填写,学院公示后统一填写。
3.凡申请正高四级、副高七级、中级十级及初级十二级以下岗位人员、新引进博士直接界定九级岗人员只填报《专技四级及以下岗位申请表》,不需提交《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
4.时间要求:申报人员须在10月23日12: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手写签名)交到学院办公室弘道楼2506,同时将电子材料以“姓名+聘任”命名发至59238433@qq.com。
四、几点说明:
1.关于岗位聘用材料的时间要求。岗位聘用申报用的业绩成果等取得的时间要求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于第三轮聘期内晋级高一级职称的,则是任现职当年以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2019年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按新晋职称的最低档申报,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按原职称申报,不占学院现分配指标。
2.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底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按照规定聘用程序,参加学院考核,向学院申请。
3.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署名“常熟理工学院”;新引进人员以作者署名为准。
4.人才类荣誉和个人获奖(荣誉)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附件4为学院已备案材料,无需提供佐证材料。附件4以外的业绩材料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产教融合项目需要提交结项证明。
6.应届毕业的博士直接界定为九级岗。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1: 管理岗位申请表
附件2: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表
附件3:专技四级及以下岗位申请表
附件4:2016-2018年教学、科研成果汇总表
附件5: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