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启动2023年度代表性成果同行送审工作,今年将借助网上送审平台,采用电子化送审方式完成送审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1.2023年拟申报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等高级职称人员。
2.申报图书、出版、工程、会计、审计、档案等其他辅系列的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方式为直接聘任人员、申报方式为直接认定人员以及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不需送审。
二、送审方式
通过“全国同行专家送审平台”完成线上送审工作,具体操作见《全国同行专家送审平台申报人操作说明书》(见附件1)。
三、送审要求
1.此次送审工作仅是对申报人员的代表性成果进行同行专家评议,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送审人员应对照职称文件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代表性成果应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认定级别应符合要求。
2.送审材料必须与本人所在学科和研究方向密切相关,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代表性成果类型包括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论文、专著、教材、作品集,或能代表申报者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学术水平的其他成果。代表性成果由申报人自行确定。
3.本次送审的申报学科和类型应与职称评审系统中填写内容一致。
4.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自选3篇(部、项),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自选2篇(部、项),作为送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性成果。
5.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仅本年度有效。
6.收费标准。正高1500元,副高900元。任现职来第一次申报,送审费由学校承担;从第二次申报起,送审费由个人承担。4月27日前送审人员将送审费通过扫描方式缴费(见附件2),未及时缴纳送审费人员其材料不予送审。
四、送审流程
1.个人申报
个人按“申报人填报注意事项”完成在《全国同行专家送审平台》注册登录及代表性成果上传,如实准确地填报相关信息。
平台开放时间:4月20日至4月24日,请申报人员务必在此期间完成以上工作,系统关闭后不能补报。
2.材料审核
人事处在4月25日-4月27日期间完成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审核。
五、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申报人填报注意事项
(1)个人基本信息填写。
为保证送审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请申报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一级学科、现从事专业及研究方向等相关信息。
专任教师按所在专业选择对应学科,实验技术、教管、学生思政等人员按系列选择。
学历经历从高中毕业后填写;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
(2)上传资料。
个人评价材料栏目:按要求填写《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3),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PDF电子文件。《鉴定表》封面“一级学科”与职称评审系统中填写的 “送审学科”一致。
送审材料栏目:代表性成果PDF电子文件名称与成果名称一致,上传的论文必须为PDF格式并以“论文的题目”命名;论文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专著、教材原则上应提供出版社的PDF版本。资料上传结束后点击“完成”。
(3)送审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资料”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无法修改)。
2.请申报人员在平台开放时间内认真完成此项工作,信息提交后无法二次修改,系统关闭后不能补报。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12-52251166
附件1:《全国同行专家送审平台申报人操作说明书》
附件2:缴费码使用说明
附件3:《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表》
人事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