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5〕4号),现就我校202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期限和留学国别 奖学金面向社会各行业,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新兴专业、省重点产业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资助各地、各行业重点和急需的课题研究、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将优秀的人才派往国外一流的大学或科研机构进修。奖学金包括高级研究人员、访问学者、课题组项目以及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见附件1)。 (一)访学人员。包括①访问学者,在外时间为3至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②高级研究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③课题组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 (二)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外时间为6-12个月。 以上两类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 二、申请人条件 (一)符合《常熟理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实施办法》(常理工人〔2024〕28号)相关要求。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四)选拔对象: 访问学者、高级研究人员、课题组项目: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重点工作。 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申请人应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高级研究人员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面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年及以上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且在相应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的学校或二级学院(系)负责人、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骨干以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课题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个课题组由3至5人组成,人员专业结构合理。研究项目应已立项为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在研课题,与国外单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有条件进行短期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切实解决国内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五)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5.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ibt)95分; 6.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人员外语水平如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视为合格。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函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上述外语合格条件系留学人员申请和派出的统一标准,申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即可视为外语合格。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2023年以后的成绩)。 (六)申请时须提供拟留学单位的邀请函。邀请函需明确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等)、留学身份、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5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留学专业或研究方向、外方负责人签名(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非英文邀请信,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申请 1.已获得过国家留学基金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且在有效期内,或回国工作不满3年的,或享受上述资助两次及以上的人员。 2.曾获得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格未按时派出的,自奖学金录取公布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 3.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信息行为的。 (八)本年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 (九)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不受2025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限制。 三、推荐注意事项及材料报送 (一)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是加快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学术带头人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二)材料报送 1.个人填写《202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按照各项目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3)提供完整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各学院(部)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由单位在“单位意见”上明确签署重点推荐。 2.由各学院(部)填写《2025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 3.申请表中涉及的邀请函、外语成绩、相关证书及业绩成果均需提供复印件,按目录排序装订成册,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请各学院(部)务必于4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东湖校区知新楼407)。纸质材料: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份;电子材料:申请表、汇总表、支撑材料PDF。 联系人:丁艳,电话:52251166,邮箱:szk@cslg.edu.cn。
人事处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