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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6 阅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4号)(附件1)(下称《2025年选拔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启动2025年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宣传发动,做好报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申报条件、选拔程序、支持方式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下称《管理办法》)(附件2)和《2024年选拔通知》执行,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应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推荐人选应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团队带头人推荐人选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起算时间为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获得时间。

4.避免推荐已入选其他同等层次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人员。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第六期、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含一、二、三层次)等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不得推荐同一人员同期申报“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和“2025年江苏省教学名师”。

5.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可以申报更高层次。

6.其他申报条件和限报要求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请各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双肩挑人员需依托所在二级学院申报,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参评。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6名,各学院不超过1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各学院不超过1名;优秀教学团队的推荐名额: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各学院不超过1个。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表(附件3-5,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汇总表(附件6,仅提交Excel电子版);

2.附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附件材料: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以上附件材料用封面(附件7)装订成册(暂不需胶装),做好目录并标注页码,放入材料袋,并贴上封面(附件7)。

5.提供汇总表(附件6)中所填写的所有成果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单独放入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业绩佐证材料”。

各学院请于2025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报交人事处人才科(知新楼405室),电子材料发送电子邮箱:rck@cslg.edu.cn。联系电话:52251172,联系人:赵老师,朱老师。

人事处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