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理工[2006]73号
为了提高我校教师的科研能力,推动我校科技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资助对象和条件
1.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在职在岗教师;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在职在岗教师。
(2)申请人所申请的项目应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意义及应用前景。
(3)申请人无主持在研校级以上(含校级)科研项目。
2.国家级和省部级预研项目
当年以我校名义申报而未获准立项但基础较好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
第二条项目申报
1.凡符合条件的教师以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形式向科学技术处书面申报,并填写《常熟理工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表》或《常熟理工学院国家和省部级预研项目资助申请表》,报科学技术处初审,并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2.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第三条资助额度
1.学校每年设立15万元科研启动专项基金,用于资助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及国家、省部级预研项目的开展。
2.哲学社会科学类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资助3000-5000元。
3.自然科学类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资助5000-10000元。
4.国家级预研项目资助10000-20000元。
5.省部级预研项目资助5000-10000元。
第四条项目管理
项目的管理按照《常熟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常熟理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第五条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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