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高专[2003]50号
学校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管理,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学质量意识,现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使教师获得综合、全面的反馈信息以便及时改进教学;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形成正确导向,发挥激励作用,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第三条 凡我校任课教师均需参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第四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各系(部)组织实施。校教学委员会负责处理评价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评价办法与程序
第五条 本评价办法由学生评价及系(部)评价两部分组成。学生评价由教务处统一制定标准,其权重为70%;系(部)评价根据教务处要求,结合本系实际自定评价方案,其权重为30%。
第六条 各系于每学期末组织学生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教务处对学生所填评价卡进行计算机处理分析后,及时提供给各教学单位。
第七条 各系(部)根据本系(部)自定评价指标,每学期对本单位的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并将结果及时上交教务处。
第八条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根据两学期的平均分纳入综合评价。评出教学质量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连续两学期评价成绩位列所在系(部)平均线以上者为良好,其中连续两学期评价成绩位列所在系(部)前30%以内者可评为优秀。凡连续两学期评价成绩位列所在系(部)后5%以内者视为不合格。
第九条 每学期评价结果及每年综合评价结果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由教务处返回给各系(部)及教师本人,并将总成绩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本办法经学校教学委员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生用)
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班
序 号 |
一 级 指 标 |
权重 (%) |
分值 |
序 号 |
二级指标(代评价指标) |
A |
B |
C |
D |
完全达到 |
基本达到 |
大部分达到 |
少量达到或未达到 |
1 |
教 学 态 度 |
20 |
10 |
1.1 |
为人师表,认真组织教学 |
10 |
1.2 |
遵守教学纪律 |
2 |
教 学 内 容 |
50 |
10 |
2.1 |
概念阐述科学、正确,讲述清楚,逻辑严密 |
10 |
2.2 |
所授课程系统性强,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 |
10 |
2.3 |
注重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
10 |
2.4 |
讲授容量合理,学生有思考、钻研的余地 |
10 |
2.5 |
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能反映本学科新成果、新信息,理论联系实际 |
3 |
教 学 方 法 |
20 |
10 |
3.1 |
能根据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灵活的教学方法及适当的教学手段,不照本宣科 |
10 |
3.2 |
具备良好的教学基本技能,教学应变能力强,显示解决问题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技能 |
4 |
教 学 效 果 |
10 |
A.好;B.较好; C.一般; D.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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