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熟理工学院商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4-05 阅读量:


常理工[2005]53号

一、指导思想: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减少并杜绝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二、教学事故依据教学、管理与服务等不同的环节,分为:课堂教学与实验实习指导(A)、考试与管理(B)、教学管理与服务(C)、和教学保障类(D)四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影响程度分为:I、II、III级(见附表)

三、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知情人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相关系(部)和教务处。由责任人所在的部门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和核定权限

根据教学事故处理和认定表,经系(部)或教务处查实后,并根据本办法对事故级别和责任人提出初步的认定和处理意见。I、II级教学事故的处理报教务处。I级事故由院长办公会议核定,学校行文;II级事故由教务处核定,教务处行文。III级教学事故一般由责任人所在的系(部)作出处理决定,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

五、教学事故一经核定,要视事故级别和情节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1.I级教学事故由学院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同一人员在一学期内发生两次I级教学事故的,给予行政处分。

2.II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同一人员在一学期内发生两次II级事故的,按一次I级教学事故处理。

3.III级教学事故在系(部)、单位内予以通报,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同一人员在一学期内发生两次III级教学事故的,按一次II级教学事故处理。

4.教学事故如涉及行政处分的则按学院行政纪律处分程序办理,处分决定存入事故责任人的业务档案中。

5、各单位在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职称晋升、聘任等工作中,必须制定与教学事故处理挂钩的政策。

六、事故责任人如对教学事故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复议。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一、课堂教学与实验实习指导(A)

序号

事故情况

级别

A1

出现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有意宣传不健康内容

I/II

A2

人为因素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或内容严重偏离教学大纲,影响教学质量,学生反映强烈。

II

A3

擅自变动上课地点或上课时间。

III

A4

上课无故迟到、提前结束或中途离岗

II

A5

无故缺课、停课1节(含1节)以上

I/II

A6

辱骂体罚学生,造成较坏影响

II

A7

因教师主观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习或实验中受到伤害或造成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或学生受轻伤

财产损失1000-3000元以内或学生受重伤

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或学生终身致残

III

II

I

A8

按计划经系认定应有作业的课程在整个学期中未布置作业或整个学期对学生作业不批改或不检查

I/II

A9

未经所在系部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向学生有偿发放教学参考资料,擅自为学生代购教学用具

II

A10

擅自分班或合班上课,随意调课或擅自委托他人代课

II

A11

课堂教学过程中接听或打出电话

III

A12

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其他违规现象

I-III

A13

由于指导教师工作失误对实习工作造成较坏影响

II/III

A14

实习过程中的其他违规情况

I-III

二、考试与成绩管理(B)

序号

事故情况

级别

B1

监考教师迟到、早退、缺席,影响考试秩序

II

B2

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清场,造成作弊行为的发生

II/III

B3

试卷的命题、印刷、传送、保管等过程中造成泄密,或在考试前故意泄露考试内容

I

B4

遗失或漏收试卷,丢失学生考试成绩

I/II

B5

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时,导致应补考学生未能参加正常补考

II

B6

监考过程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或未提交监考纪录

III

B7

发现学生作弊不及时处理

III

B8

试卷严重出错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I

B9

期末试卷考题分量严重不足,多数学生在占应考时间的1/4内答题完毕

III

B10

试卷结分错误率在学生数15%以上为I级;10-15%II级;5-10%III级

I-III

B11

一份试卷中结分错误达10分以上

III

B12

让学生参与阅卷或让学生抄、送考试成绩

III

B13

试卷命题不及时,影响考试如期举行

III

B14

考试过程中的其他违规现象

I-III

三、教学管理及服务(C)

序号

事故情况

级别

C1

因排课、排考场或调课失误,造成无教师到课、教室使用冲突影响教学秩序

II

C2

擅自出借或使用教室,而导致正常课表安排的课堂教学受到冲击

I

C3

教师教学用各类表格、材料分发不及时影响教学

III

C4

因人为因素未按时选择、采购教材而导致开课两周后教材仍未到位的

I-II

C5

未经学校同意,单课教材库存超过当年招生数5倍,且在200册以上。

II

C6

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教材错购、报废或霉烂所造成的损失(以原价计)

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内

价值达到2000-4000元

价值超过5000元

III

II

I

C7

管理人员丢失重要教学管理档案

I

C8

错发或漏发学生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II

C9

教学管理人员私自改动既定的学生学习成绩

I

C10

出具违背事实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I

C11

没有充分理由拒绝接受安排的教学管理任务

I

C12

教学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其它违规现象

I-III

四、教学保障类(D)

序号

事故情况

级别

D1

已到上课时间,值班人员未打开教室

II/III

D2

未经教务处同意,占用教学场所

II/III

D3

教学设备出故障,报修后一天内未及时修理

II

D4

事先无通知的校内停电或发生用电故障后未及时修理造成教学活动中断,且时间在半小时以上

II

D5

采购伪劣教学用品,严重影响教学

I

D6

人为因素导致教学用品采购、供应、准备不及时而影响教学

II

D7

教学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较差,经反映后不及时治理,影响教学

II

D8

因工作人员失误而造成的其他意外情况,影响教学

I-III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