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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2-04-05 阅读量:


常理工[2006]7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注重学生独立工作和研究能力的锻炼,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常熟理工学院各本科专业,专科专业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系、教研室分级落实完成。教务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教学资源的配置,评价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研究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系分管教学主任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系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研室在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般在本科第七学期、专科第五学期中期启动。各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系分管教学的主任担任;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

第六条 各系在开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之前,应认真审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资格,毕业设计答辩的资格由系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审核。

第七条 各系应尽早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明确教学要求,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的学期末检查选题落实及课题准备情况。

第八条 各系要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教学检查:前期主要检查开题情况,包括指导教师是否到岗、课题条件是否具备、学生是否有困难等;中期主要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包括课题进展是否符合计划要求、教师指导是否到位、学风是否正常等;后期则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包括课题任务是否完成、完成部分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毕业答辩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各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担任、成员有教研室主任或聘请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各专业教研室或课题组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组长一般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有经验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人数一般为5人左右,负责小组答辩工作。

第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教研室应及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系主管教学主任;各系要在教研室工作总结基础上,综合分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并形成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报送教务处。

第三章 选题工作

第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尽可能结合各自专业学习的实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第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原则上应一人一题,对确需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由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

第十三条 选题工作由教研室负责,指导教师应根据专业性质和各自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陈述选题理由并论证选题的先进性、可行性,交教研室讨论审定,汇总后报系主管教学主任批准。

第四章 指导工作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原则上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经教研室安排提前对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试做合格的,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报系主管教学主任审定。

第十五条 学生如需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应按《常熟理工学院本科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系主管教学主任负责审批。视需要可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有关的教研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定期检查,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第十六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自始至终把握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及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重点加强对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着重启发引导,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坚持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教书育人,做到既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又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的任务

(一)选好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二)审定学生拟定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检查方案和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对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

(三)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设计(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提出评分的意见;

(四)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评分。

第十八条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

第五章 答辩工作

第十九条 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均须按规定参加毕业答辩。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一般也应回校进行答辩。

第二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应在系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一条 答辩前,学生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规定的各项任务(含外文资料翻译任务和调研小结或资料综述),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第二十二条 答辩前,毕业设计(论文)要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由指导教师写出审阅评语,给出审阅成绩,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表”有关栏目。

第二十三条 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及评分意见送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前应认真审阅全部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写出评阅意见,给出评阅成绩,并根据课题所涉及的内容和要求,拟定好答辩问题,为答辩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十四条 答辩程序:(一)学生陈述;(二)答辩小组提出问题;(三)学生认真准备后回答问题;(四)答辩小组给出答辩意见,并给出答辩成绩。

第二十五条 答辩小组的评分情况应报系答辩委员会审核,凡推荐参评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由系遴选后正式向学校推荐。

第二十六条 学生如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问题有疑问,可向系答辩委员会提出申诉,经系答辩委员组织有关人员复议后裁决。

第六章 成绩评定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审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按比例综合评定,最后由各系答辩委员会审定。指导教师、审阅教师要按评分标准(见附件)逐项评分。指导教师、审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指导教师占40%,审阅教师占20%,答辩小组占40%。按此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后,再折算成五级分制记分。百分制与五级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得分

90~100

80~89

70~79

60~69

59分以下

第二十八条 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统一标准、实事求是,优秀人数比例控制在总人数的20%以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确定后,一般不得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由答辩小组全体成员复议通过,经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动。

第二十九条 各系在确定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础上,根据《常熟理工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学生总人数的5%推荐参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后予以表彰。

第三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按学校有关档案管理制度,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系进行抽检,具体办法另定。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由学校按照各类专业的生均标准和学生班级人数核准后拨发至学生所在系,由各系负责掌握使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系可根据本系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常熟理工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是对毕业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真实反映和公正评价。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分理工类和文、经、管类两大类制定评分标准。

一、理工类专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一)优秀

1.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各项任务,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刻苦钻研,能努力拓宽知识面,严肃认真,并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创见;

2.图纸齐全、整洁、结构方案合理,视图、线条和尺寸标注正确,符合国家标准;

3.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完整,结构合理,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文理通顺;

4.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独立工作能力较强;

5.答辩时能熟练地、正确地回答问题,逻辑性较强,并按规定时间完成论述。

(二)良好

1.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各项任务,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强,能努力拓宽知识面,毕业设计(论文)关键或主要问题的解决质量较高;

2.图纸齐全、整洁、结构方案合理,视图,线条和尺寸标注正确,符合国家标准;

3.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完整,内容正确,概念清楚,文理通顺;

4.能顺利地阅读外文资料;

5.答辩时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三)中等

1.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各项任务,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2.图纸齐全,结构方案比较合理,视图、线条和尺寸标注基本正确,符合国家标准;

3.毕业设计(论文)基本完整,内容正确,但有个别遗漏,概念基本清楚;

4.尚能阅读外文资料;

5.答辩时基本论点正确,无原则性错误,经提示后,主要问题能回答正确。

(四)及格

1.基本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各项任务,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

2.图纸齐全,但不整洁;结构方案基本合理,但有个别错误;视图、线条和尺寸标注有个别错误,基本符合国家标准;

3.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基本完整,但有个别错误或遗漏,概念基本清楚;

4.阅读外文资料较困难;

5.答辩时回答问题重点不突出,并有个别错误,某些问题经启示,尚能回答。

(五)不及格

1.未能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规定的任务要求,缺乏工程设计的基本能力,或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较多原则性错误,或弄虚作假、抄袭或由他人代做;

2.图纸不齐全或有较多的错误;

3.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概念不清楚或有较多的错误和遗漏;

4.不能阅读外文资料;

5.答辩时有原则错误,经启发后仍不能正确回答。

二、文、经、管类专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一)优秀

1.毕业论文能很好地运用所学的本专业有关知识、技能,独立工作能力较强;

2.毕业论文能够密切联系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全面,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创见性;

3.毕业论文中心突出,论据充足,数据可靠、层次分明、逻辑清楚、文字通顺,结构严谨;

4.毕业论文原始资料齐全,能运用科学方法加工处理;

5.能顺利阅读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

6.答辩时能熟练、正确地回答问题,逻辑性强,并能按规定时间简明扼要地表达论文内容。

(二)良好

1.能较好地运用所学本专业有关知识、技能,能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各项任务;

2.毕业论文能较好地联系实际,分析问题比较正确、全面,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毕业论文中心明确,论据充足,数据可靠,层次比较分明,文句通顺;

4.毕业论文原始资料基本齐全,能较好地进行加工整理;

5.能顺利地阅读外文资料;

6.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能基本完整地表达论文内容。

(三)中等

1.毕业论文基本能够运用所学本专业知识、技能;

2.毕业论文能联系实际,能分析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3.毕业论文有中心,论据较充足,数据基本可靠,结构比较清楚,语句比较通顺;

4.论文原始资料比较齐全,能进行一定程度的加工整理;

5.尚能阅读外文资料;

6.答辩时基本论点正确,无原则性错误,经提示后主要问题能回答正确。

(四)及格

1.毕业论文能基本运用所学本专业知识、技能;

2.毕业论文尚能联系实际,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毕业论文有一定的论据,主要数据基本可靠,论文语句基本通顺;

4.有一定的原始资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整理;

5.阅读外文资料有困难;

6.答辩时回答问题重点不突出,并有个别错误,某些问题经提示尚能回答。

(五)不及格

1.论文对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缺乏了解,或在专业知识上有原则性错误,掌握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

2.论文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不足,或论据、论点、结论不一致,未能按期完成论文;

3.论文基本内容纯属抄袭别人成果;

4.虽有一定的原始资料,但缺乏必要的加工;

5.不能阅读外文资料;

6.答辩时有原则错误,经启发后仍不能正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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